一、中小企业为什么要公开发行上市?
(一)为中小企业建立了直接融资的平台,增强企业的发展后劲。
(二)有利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企业管理水平,降低经营风险。
(三)有利于建立现代产权制度,增强企业创业和创新的动力。
(四)有利于企业树立品牌,提高企业形象。
(五)有利于吸引和留住人才。
(六)有利于企业进行资产并购与重组等资本运作。
(七)有利于股权的增值并增强流动性。
二、主板及中小板上市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一)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二)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 (三)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四)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五)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二)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
(三)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四)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五)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三、创业板上市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一)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二)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三)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四)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二)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三)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四)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