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提出全市社会发展战略和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和衔接平衡全市社会发展规划,汇总编制全市人口、教育等社会事业发展年度计划;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劳动就业、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政法、民政、社会保障等政策的实施;研究社会发展领域投融资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推进全市社会事业发展;承担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以及审核、转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人口发展计划和市属大中专学校招生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高等学校和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设置审核意见并办理报批工作;协调指导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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