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节约能源办公室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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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市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和节约型社会建设工作;拟订能源节约、综合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的有关政策、法规规章草案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推行清洁生产;发展节能环保产业;负责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等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和审核、转报,提出有关项目市财政专项资金补助安排建议;组织有关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推广应用;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组织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及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认定;组织实施用能监测和节能目标考核;拟订应对气候变化、促进低碳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并协调实施;组织开展有关宣传和国际交流与合作。
市蓝色经济区建设办公室
落实推进全市蓝色经济区发展战略;承担市蓝色经济区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组织编制、实施蓝色经济区发展总体规划,指导编制蓝色经济区专项规划和各区市相关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支持蓝色经济区建设的重大政策建议;审核规划区域内由市统筹安排的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项目;负责蓝色经济区发展工作目标的制订、管理、责任分解和考核奖惩;承担市蓝色经济区和高端产业聚集区规划建设工作推进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内设综合协调处、产业发展处。
1、综合协调处:负责蓝色经济区发展的综合协调和指导监督;负责调度分析全市蓝色经济区发展情况,提出解决重大问题的建议;负责对规划区域内需要市统筹安排的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项目提出审查意见;负责起草重要综合性文稿、办文办会、信息宣传等工作。
2、产业发展处:组织编制、实施全市蓝色经济区发展总体规划;研究提出全市蓝色经济区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组织指导蓝色经济区专项规划和区市相关规划的编制工作;推进蓝色经济区重点项目建设;负责衔接国家、省海洋经济发展有关规划。
联系电话:85911149 85911453